美丽生态 (sz000010)于2020年4月22日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深圳证监局拟对美丽生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作出行政处罚。(美丽生态维权入口)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美丽生态将因虚假陈述而受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在正式处罚出台后,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美丽生态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一、在2014年4月24日到2017年4月22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并在2017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在2017年6月23日到2018年5月29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并在2018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不过,这并不是美丽生态首次因虚假陈述被监管部门处罚。2019年8月4日晚,美丽生态(sz000010)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19]69 号)。对于该处罚,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5年7月17日到2016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美丽生态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多次虚假陈述拟受罚 美丽生态表歉意
美丽生态等于2018年5月30日披露了公司、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丁熊秀女士、蒋文先生和深圳市盛世泰富园林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当日,美丽生态收盘大跌6.37%,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2020 年 4 月 21 日,美丽生态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20]1 号),拟对公司及李涛、贾明辉、蒋文、郑方作出行政处罚。该文件显示,其违法主要事实是:
一、2013年7月17日至2017年6月23日,美丽生态实际控制人为李涛、贾明辉,美丽生态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实际情况不符。2013年7月17日至2017 年6月23日期间,李涛、贾明辉共同实际控制美丽生态,这种控制通过股权投资关系、对控股股东的支配和对美丽生态行为的支配共同实现。贾明辉和李涛为美丽生态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美丽生态在 2013 年年报,2014年半年报、年报,2015年半年报、年报,2016年半年报、年报中均披露美丽生态的实际控制人为郑方,与李涛、贾明辉共同实际控制美丽生态的事实不符,为虚假记载。李涛、贾明辉向美丽生态隐瞒了其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二、2017 年 6 月 23 日,蒋文受让了李涛持有的盛世泰富 51%的股权,美 丽生态实际控制人变更。蒋文未披露相关情况,美丽生态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在《2017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也与实际情况不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况与社会危害程度, 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美丽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贾明辉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对于此次行政处罚,美丽生态公司已决定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公司董事会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美丽生态和和新时代证券此前被罚没款合计超四千万
不过,这并不的美丽生态首次因虚假陈述被监管部门处罚。
美丽生态于2019年8月4日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文件,经证监会查明,美丽生态、贾明辉等存在以下主要违法事实: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阜宁县金沙湖项目 (以下简称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未如实披露框架协议等的最新进展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美丽生态未及时披露金沙湖项目终止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美丽生态在2015 年年度报告中对子公司八达园林盘盈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当,存在虚假记载等。证监会决定对美丽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八达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对贾明辉等1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而2019年6月3日,证监会才对美丽生态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以及美丽生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5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时代证券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对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新时代证券在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文件对金沙湖项目、官塘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证监会对新时代证券处以巨额罚单:没收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收入8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1220.1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处罚出台后,多名投资者已将美丽生态和新时代证券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该案目前尚未判决。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刘国华律师表示,美丽生态等多次实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了股民惨重损失,由于事发新《证券法》实施之前,证监会按照旧《证券法》拟对美丽生态等虚假陈述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所以罚款金额并不高,虽然公司表达了歉意,但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并未得到丝毫弥补。投资者唯有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才有可能挽回自身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待正式的行政处罚出台后,受损投资者可提起诉讼。
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美丽生态将因虚假陈述而受罚,在正式处罚出台后,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美丽生态等索赔,结合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索赔条件暂定为:一、在2014年4月24日到2017年4月22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并在2017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在2017年6月23日到2018年5月29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并在2018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三、在2015年7月17日到2016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1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美丽生态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投资者参加索赔应当准备的材料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刘国华律师向曾经购买过美丽生态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证明、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美丽生态股票打印至卖光之日或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