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我们平常说的强奸一般都指女性被男性强行发生性关系,在我国法律上认定的被强奸对象指的是女性,实施强奸罪的为男性,但女性强奸男性是无法定为强奸罪的,只能说是猥亵。
据有关媒体在11月5日报道,日前在南京发生了一起特殊的强奸案,男子王先生在喝醉酒之后躺在街头,随后被一个陌生男子带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脱掉王先生的裤子,对其实施性侵,导致其菊部出血严重。在事发之后王先生也报警,警方也立案调查,并将嫌疑人抓获。虽然王先生确实受到了侵害,应该按照强奸罪来处理,但因为我国法律的原因,只能以猥亵罪立案处理。
随后,王先生的身体跟心理都严重受创,患上了中度抑郁症。所以说男孩子在外面也应该时刻注意,保护好自己。